正式挂牌,中国疾控体系进入新时代
  • 工作论文 2021-05-17

图丨国家疾控预防控制局挂牌图

据新华社消息:5月13日10时,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隶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副部级机构。该机构将承担“制订传染病防控及公共卫生监督政策,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指导疾控科研体系建设,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五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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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初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初期病例上报不及时、湖北省卫健委的书记和主任在疫情的初期便双双被免职,所有一切,都凸显了我国疾控部门权责不明、职能定位模糊等问题,疾控体系改革呼声大起。

 而早在疫情爆发之始,继16个日日夜夜、24小时不间断地、跨国快而有效运转紧急成立的安邦疫情应急小组(2月11日解散)之后,安邦就已经在思考中国地方和国家疾控中心(CDC)的未来,并给出了判断——中国在疫情之后将会对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体系进行重大改革,中国CDC将成为改革的一个焦点。未来,中国CDC在赋权扩容的同时也亟需重新调整职能定位,成为有效服务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公共政策机构。

图 | 《中国CDC未来应该如何改革?》,「 每日经济 」总第6112期,2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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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CDC的现状

我国CDC在成立之初就是一个隶属于卫健委的事业单位,拥有的行政权力有限,而更像是一个研究性机构。在新冠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CDC有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建议的义务和权利,几乎无行政权、权威判断发布权。地方的各级疾控部门归当地卫健委领导,并不直接听命于CDC。而疾控体系的行政职能,主要分布在国家卫健委疾控局,部分在应急、卫生监督等部门。几个部门权责皆有重合之处,又各有分工、管理制度。

中国CDC这些年虽然在人力和资金等方面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但在权责方面,中国CDC仍然还存在着一些短板。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只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省级卫生行政机构才有权公布疫情,国家疾控中心与地方各级疾控中心都是没有权力对外发布疫情的。CDC是决策支持机构,但无权决策。


去年2月27日,在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上,钟南山院士曾直言,本次疫情暴露出我国重大疫情防控的短板。钟南山透露,2019年12月31日国内就已明确是冠状病毒,1月3日分离毒株,1月7日报告联合国,并报给地方和国家疾控中心(CDC)。“我们向媒体发布明确人传人是1月20日,但更早时CDC已经确认‘人传人’,当时没有发布,因为CDC只能向上报,再由地方政府决定,无法再做什么。”钟南山称,“我认为我们CDC地位太低了,是卫健委领导下的技术部门,CDC的特殊位置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一级一级上报。有的国家CDC是直通最高层的,甚至可以直接向社会发布。” 钟南山建议,“CDC地位一定要提高,而且一定要有行政权,如果不是,以后可能还会出现这次的问题。”

因此,安邦智库(ANBOUND)的研究人员认为,改革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将成为中国疫后改革重建的重要任务之一,而身处核心、身担重任的CDC很可能难“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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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CDC未来应如何改革

在中国的社会现实中,如果中国CDC确定要进行改革,也不可能一步到位。更现实的做法可能是,以CDC整合国内现有疾病预防队伍和资源,形成全国性的CDC体系,同时理顺中国CDC系统的职能和权力。实际上,给钱、给人、扩权在中国可能都不是大问题,但值得一问的是,如果对中国CDC提级扩权,相关部门是否想好了CDC应该成为怎样的机构?应该如何改革?如果不想明白这些,中国CDC的改革有可能被看成是一场要钱要权但成效未知的机构扩张。

在我们看来,今后中国CDC在定位、职能、服务、人员等多个方面,都需要与过去有很大不同。最大的变化可能是,中国CDC要从一个专业技术机构、一个顾问型专家集中的地方,变成一个高度重视信息的公共政策服务机构,一个有能力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机构。改革之后的中国CDC,除了拥有技术型专业人士——流行病专家、病毒学家、医生和院士之外,还应该包括相当数量的公共政策专家。如果疾病传染变为一场涉及公众的公共卫生事件,那么对事件的应对和管理就超越了技术层面,从而成为更为复杂的公共卫生决策、政策协调和政策执行活动。

要强调的是,重视信息应该成为CDC体系的重要“基因”和内在要求。国内曾有流行病学专家表示,流行病学是疾病预防控制的基本专业支持,主要包括疾病监测、疫情报告、现场调查以及公共卫生决策。在一定意义上,流行病学可以看作一门“情报工作”。其实,整个CDC的工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公共卫生领域的研究、预警、决策和执行都要基于及时、准确的信息,并立足信息基础来制订行动方案。从国内此次应对新冠疫情的情况看,尤其是早期阶段,医疗机构、公共卫生部门与政府的沟通渠道还不通畅,公共卫生信息难以转化为及时、有效的决策。正因为这一点,贻误了早期控制新冠疫情的黄金时间,导致“小病”变成“大疫”。

未来,中国CDC的职责和权力需要重新调整。从公共政策角度看,应该包括如下方面:

(1)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预警,摒弃陈旧落后的“维稳思维”,中国CDC应该有独立的警告发布权;

(2)重大事件可直通最高决策层,并直接面向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政策建议,定期向中央提供信息报告;

(3)对地方CDC系统实行纵向技术指导、工作协调,在紧急事态下可指挥地方公共卫生机构;

(4)在非紧急时期,要加强对各国公共卫生事件及预案的研究,形成系统的应急政策预案;

(5)对国家公共卫生医疗物资储备进行技术性的监管,督促各级卫生部门和地方政府完善、强化管理;

(6)推动各地针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演练,每年一个省若干个城市,轮流演练,严格监管和评估。

总书记多次强调,抗击新冠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场大考。如何在这场大考之后真正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我们的理解是,治理能力的实质还是专业能力——专业研究、专业决策、专业执行、专业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必然是专业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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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的成立,意味着疾控机构职能从单纯预防控制疾病向全面维护和促进全人群健康转变,新机构将承担制订传染病防控政策等五大职能。“把疾控和卫生监督再次合并,我认为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一位中国CDC中层官员表示,疾控和卫生监督在各地本是一同建设,而后分立,“相当于两边打架,现在把它合到一块了,监督的力量自然就增强了”。

本文部分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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