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是由地方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最佳案例之一。经过八年的奋斗和建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以占全国1/25的人口和1/120的区域面积,贡献了全国1/15的GDP、1/7的高新技术企业、1/5的科创板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从1.5万家上升到4.7万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11.5%上升到15%、新设企业累计增幅84%。G60九城市充分利用和发挥国家战略平台整体优势、比较优势、先发优势,使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上升为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一带一路”三大国家战略交汇点。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之所以能取得长足发展,除了有效市场的刺激和推动之外,有为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尤其是九城市政府的公共服务及相关创新,是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因。
一、国家支持明确了G60科创走廊发展的战略定位
最高层的战略远见是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的根本源起。2007年8月23日,总书记在上海工作期间视察松江时指出,“松江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与长三角周边城市的分工合作,不断提升产业能级和水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成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的指路明灯。作为G60科创走廊的策源地,松江坚定选择了发展实体经济、立足科技创新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战略方向,由此也确立了G60科创走廊发展的创新基因。
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5月,G60科创走廊被正式纳入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11月,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赋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先试先行的重大使命和“三先走廊”的战略定位,提出“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走廊”和我国重要创新策源地的战略目标。2021年3月,国家《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瞄准国际先进科创能力和产业体系,加快建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和沿沪宁产业创新带,提高长三角地区配置全球资源能力和辐射带动全国发展能力”。
“三先走廊”指: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的先进走廊、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先试走廊、产城融合发展的先行走廊。
总书记的指示和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明确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的根本方向和战略定位,使得G60科创走廊从地方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上升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从根本上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提供了战略保证,也是政府公共服务和创新得以开展的重要政策基础。
二、跨地区协同机制有力保障了G60科创走廊发展
在国家层面的一系列支持下,围绕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共同建立了“央地联动、区域协同”的创新与合作实施机制。
在国家层面,成立了由科技部牵头的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由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沪苏浙皖科技委(厅)、G60科创走廊九城市人民政府组成及办公室,国家部委和上海地方实行双组长制,出台了《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工作规则》等央地联动工作制度。在此制度下,每年召开专责小组全体会议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
在区域层面,以联席会议办公室运作模式创新了区域协同机制。九城市共派干部、实体化运作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区域协同工作制度;九城市分别成立由市(区)政府领导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专责机构,建立人大、政协定期会商机制和科技、发改、经信等30多个职能部门的定期交流对接机制,常态化开展工作交流、要素对接、干部培训等专项活动,推动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跨区域合作发展格局。
总书记明确指出,“长三角区域要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必须从体制机制上打破地区分割和行政壁垒,为一体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要增强一体化意识,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大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实现更大突破,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合,推动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
在区域协同发展的实践层面,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统一思想,相互协同,形成了“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发展理念。实际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生命力就在于通过打破行政区划壁垒,让科创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以产业链的一体化推动城市和区域的一体化,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在这里一拍即合,不断激发出新动能,迸发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火花,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充分认可。基于打破行政壁垒的理念,九城市在政府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多个创新突破,为G60科创走廊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三、政府公共服务创新有效促进了G60科创走廊发展
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持续强化国家战略平台牵引,通过资源整合、区域协同、产业联动、要素流通、资源共享、制度创新,搭建起城市间的沟通协作平台,成为政府、园区、企业和机构合作交流的重要载体。
在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方面,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度重视在法治环境下的精准制度创新和有效供给,认为只有维持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才能支持G60科创走廊新质生产力的常态化发展。早在2019年,松江就提出“三个对冲”,即“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创新链产业链的完整性对冲全球产业变局的不确定性,以制度供给的精准性对冲市场预期的不确定性”。基于这种清醒的认知和理念,G60科创走廊在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方面推出了很多创新实践,覆盖了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构建产融结合新高地、构建海内外人才集聚高地等各个方面。从发展趋势看, G60科创走廊通过制度创新打破行政区划制约,依托长三角高素质的劳动者、高性能的劳动资料和高品质的劳动对象,通过生产关系的优化组合,正在G60科创走廊形成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优良制度环境。
在产业协同方面,在九城市政府的共同推动下,G60科创走廊从多方面推动产业协同发展。一是建立起了“1+7+N”的产业联盟体系。“1”即依托苏州工业园区成立产业园区联盟,“7”即九城市发挥各自产业优势,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成立产业联盟,“N”即若干细分行业领域分联盟。二是建设G60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构建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合作示范园区,园区内知名企业有较强产业带动能力,通过推动与G60兄弟城市产业链上下游分工合作,实现各地优势产业相对集聚、协同发展。三是推动建设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县(市)区、开发区聚焦产城融合和协同发展,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促进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示范带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形成高质量融合发展新高地。四是成立G60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充分利用九城市既有产业资源,积极探索“研发总部在上海、生产制造在当地”的一体化发展新模式,迄今已建立浙江国资分中心、衢州分中心、安吉分中心、丽水分中心、温州分中心、余杭分中心、德清分中心、金华市、芜湖市、宣城市、湖州市等11个在沪G60产业协同创新中心。
在金融服务领域,在三省一市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构建起多维度综合金融服务矩阵,推出专属科技金融产品系列,构建起债权、股权、基金等联动的金融服务生态,为科创企业提供全牌照、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打造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长三角三省一市金融监管机构先后印发《金融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方案》和《金融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先进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稳链保供循环畅通的专项行动方案》,强化金融政策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立科创板上市全流程辅导培育机制,设立专属指数成为科技创新风向标。为加速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成立了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基地,提供上市、融资融券、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建立就城市拟上科创板企业储备库,邀请上交所专家针对性开展上市辅导,分城市、分行业、分领域、常态化、精准化培育科创板上市公司。
在人才利用方面,九城市协同推动制度创新,建立了互认互通的人才合作机制,一体化统一人才认定标准和流程,大幅提升人才跨区域流动便利性。经国家移民管理局备案通过,成立G60移民政策实践基地,印发实施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实现九城市相关人才认定标准和流程统一。出台九城市互认互通人才18条政策,建立全球引才顾问专家库、城市联盟人才培训资源库,实现更高质量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人才一体化发展。九城市年均新增上市企业113家,年均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届毕业生等各类人才80.1万人。这一系列做法,为提升长三角区域的引才能力创造了更好的政策条件和发展环境。
在政务服务方面,长三角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远程虚拟窗口是三省一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创新推出的跨省通办远程虚拟窗口服务模式。在不改变长三角三省一市原有业务办理规则和受理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屏对屏”,实现跨时空的“面对面”,推动跨省业务属地远程受理,属地工作人员远程指导办事人在异地窗口完成办事,架起帮助企业、群众跨越业务鸿沟的桥梁。早在2018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就率先实现30个涉企事项“一网受理、九城通办”,被国务院确定为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试点区域。目前,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可实现九城市89个综合服务通办专窗全覆盖,跨区域可办理事项数量已经超过178项,跨区域办件累计突破100万件,跨区域可办理事项数量增加了3.7倍。大幅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了科创要素流动和配置效率,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023年5月25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创生态建设大会审议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加强协同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将继续深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网通办”试点工作和专窗功能,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建设远程虚拟政务服务大厅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
在法治化方面,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度意识到,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为了强化法治化环境,G60着眼协同立法,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实体化运作G60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目前,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已经建立起九城市司法协作机制,全力营造科创发展法治环境;成立全国首个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中心,持续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并就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提出建议。近期,G60九城市跨区域协同立法项目已列入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构建法治化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平衡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重要推动者、前松江区委书记程向民表示,构建法治化环境要依法约束政府部门的过度自由裁量权,加大执法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新的法律和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都要基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个基本出发点,此外,政策体系要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要在整体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
在发挥平台作用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充分发挥平台优势,联动多种优质要素,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搭建平台,聚合科创企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为G60科创走廊九城市的科创企业提供创造性的专业服务,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赋能。例如,在“推进 G60 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办公室”指导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与各地政府、产业园区、专业咨询机构合作,举办了题为“榜单赋能 向新而行”的优质企业榜单评选活动。该榜单评选基于长三角地区丰富的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企业资源,引入相关专业机构,评选出包含G60九城市在内的长三角生物医药和新材料领域优质企业,整合金融赋能、支持政策和要素,对接多方面资源,赋能上榜企业,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九城市产业合作进一步深化。目标是打造生物医药和新材料高质量产业集群,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
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与创新,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提供了精准有效的政策支持,对于进一步促进G60科创走廊营商环境的改善、推动G60科创走廊的产业协同发展、助力科创要素向G60集聚,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为G60科创走廊实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的双轮驱动,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未来,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的深入,G60科创走廊的可持续发展仍然有赖于政府公共服务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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